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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》给了业主一个利器

去年5月,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《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》,对物业管理的标准进行界定。《规范》实施一年多,天河区开始“动真格”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:经常被业主投诉、多项管理标准达不到《规范》要求的,将被评为不达标小区,并被挂牌。目前已有4个小区被挂牌。对于不达标的小区,将给予一定的整改时间,如果整改期过后仍不达标,将通过相应的管理办法,让达不到《规范》较低要求的物业公司离开小区。据悉,天河区的做法将在广州全市推广。

按理说,小区物业公司工作好坏的评价及其去留,本该由小区业主说了算。但在现实中,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。

首先,评价是需要标准的。如果标准不清楚,往往就是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。既有可能物业公司不顾小区业主的民意,对自己低标准,宽要求,也有可能小区业主对物管公司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。其次,即便是业主对于物管的不满沸反盈天,但很多情况下仍然难以炒物管的鱿鱼,这其中的原因很复杂,但缺乏清晰、硬性的服务标准,无疑是重要原因。第三,政府部门对于小区物业并不是没有监管,但就现实情形来说,缺乏前置的、长效的规范,对于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没有明确要求,监管往往是出事了才进行,属于救火型或救助型。这样监管当然难以达到令双方都满意的效果。


《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》的发布及其在天河区的动真格,实际上就是提供了一个标准。物管和业主之间的博弈不再是空对空,而是有了一个客观的依据,物业管理做得好不好,《规范》说了算,达不到标准,整改无起色,物管就得走人。这就省却了诸多的纠纷、扯皮等麻烦。更重要的是,这是一个长效机制,物业公司日常工作应该怎么做,都有明确的规范。日常工作做细了、做实了、做好了,物管和业主自然就能和谐相处。可以说,《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》的发布及其落实,是给物业公司戴了一个紧箍。物业公司一时可能觉得难受,但从长远来看,也是对物业公司的一个保护——依照标准提供服务,就能保证自己不被炒。

有了紧箍,还要明确谁是唐僧,谁来念紧箍咒。事实上,业主自始终都是小区的主人,小区管理的话事权也应该掌握在业主手中。《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》是给了业主一个利器,但物业能否和业主和谐相处,还需要全方位地落实业主的各种权利,比如说全面地、尽快地成立业主委员会。业主权利落实了,再加上一个紧箍咒,小区也就祥和清静了。可见,政府部门是提供紧箍的人,在业主一方的博弈能力处于下风时,就该确保业主所念的紧箍咒起作用。